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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期足球裁判评议认定11个判例中有6起错漏判

5月7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七期(20240507期)裁判评议工作。根据俱乐部的申诉意见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,本期评议共计11个判例,分别来自中超联赛、中甲联赛、中乙联赛和女超联赛。

本期评议会仍采用视频会议形式,邀请中国足协纪检人员、权威媒体代表列席旁听会议,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,得出评议结论如下:

判例一:中超联赛第10轮武汉三镇VS青岛海牛,比赛第17分钟,青岛海牛3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防守武汉三镇7号队员时,双方发生接触,随后武汉三镇7号队员倒地。裁判员临场判罚青岛海牛3号队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,VAR未介入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青岛海牛3号在对方队员射门后与对方的接触属于草率的犯规,应判罚犯规和罚球点球,无需出示红黄牌。裁判员判青岛海牛3号犯规并判罚球点球的决定正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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